一、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股权
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股权。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,分割方式如下: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,过半数股东同意、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,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;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,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,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,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;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,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,视为其同意转让,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。若股权为一方个人财产,则另一方无权分割。
二、离婚是否可以撤销
一般情况下,离婚登记完成后,婚姻关系即解除,不可撤销。但存在特殊情形,比如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如果是协议离婚后,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。人民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总之,离婚撤销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。
三、离婚是否可以不承担抚养费
一般情况下,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。抚养费是为保障子女的生活、教育等权益。
但存在特殊情形可不承担。比如双方协商一致,直接抚养方同意对方无需支付抚养费,且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,可依约执行。此外,如果一方因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困难等无法支付抚养费,经法院查实,也可能适当减免。
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,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,要求其履行支付义
当我们探讨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股权时,这背后涉及诸多复杂因素。首先要确定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。若属于,分割方式也有多种。除了直接分割股权,还可能涉及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后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。而且在分割过程中,还需考虑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问
178-3839-7379